医院信息化建设经常说的543是什么?

在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543”究竟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来谈谈这个话题。


543是指医院信息化评估,电子病历为5级,互联互通为4级,智能服务为3级。


一、电子病历5级:

每家公立医院的绩效评估都必须通过“电子病历审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政策,2019年,三级医院的所有电子病历必须达到3级或以上的分级评价水平;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都必须达到4级或以上,二级医院必须达到3级或以上。


到2023年,大多数三级医院将通过电子病历4级,并提高到5级。


·3级电子病历要求至少两种类型的医疗信息,包括医嘱、检查、测试、住院用药、门诊用药和护理信息,能够在各部门之间共享。

·4级电子病历要求:患者医疗的整个过程,包括用药、检查、检测、护理、治疗、手术等处理信息,必须在整个医院共享,为初级卫生保健提供决策。

·5级电子病历要求:医院所有系统的数据可以按照统一的数据管理机制进行整合,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最终实现数据来源相同、数据使用标准相同,以满足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应用要求。

二、互连级别4级: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到2020年,三级医院应实现医院内部各诊疗环节的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价4级水平。医院内的任何部门或终端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权限访问与诊断和治疗链接相关的信息。


根据政策内容,医院信息互联互通评估应用效果评价分为7个层次,要求从低到高进行覆盖和积累。换句话说,更高级别可以包括更低级别的所有要求。


对于第三级互联互通的医疗机构,第四级增加了门诊(急诊)会诊电子病历共享文件的标准化要求,以及个人、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登记和查询服务。它要求初步整合全院信息,为公众、医疗、管理等方面提供应用功能,进一步规范技术架构、基础设施、应用效果等内容。


三、智能服务3级: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医院智能服务分类与评价标准体系》的通知,旨在通过评价促进建设。它侧重于信息技术在医院的应用,为患者提供智能服务功能和患者体验的有效性,并制定了从0到5的6个级别,包括5个主要类别和17个评价指标。


智能服务三级要求医疗机构建立院内外智能服务的初步连接。在17个评估项目中,需要满足8个基本项目,其余9个项目中至少需要选择4个,总分不低于30分。


尽管医院智能服务在电子病历评估和互联互通评估等政策文件中没有被列为“硬指标”,但一些省市仍将智能服务的具体内容视为重要评估项目。


总体而言,为了满足智能服务的三级要求,医院不仅需要完成自身医疗信息和数据的高质量应用,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院内外数据互联和电子病历实时共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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